做律师的第十年,我选择裸辞 您所在的位置:网站首页 我吃三明治 1 做律师的第十年,我选择裸辞

做律师的第十年,我选择裸辞

2023-06-06 20:54| 来源: 网络整理| 查看: 265

我在律师这一行里工作了十年,如今已经裸辞五个月了。却从未写过点什么,有时候拿起笔,又搁下了。就像恋爱一样,有很多不满、很多愤怒、很多抱怨的时候,是还未走出,到有一天,都放下的时候,就又什么都不想说了。

这十年,光鲜亮丽,衣食无缺,却又泥泞不堪,一无所得。正应了各种鸡汤说的,用战术上的勤奋,掩饰战略上的懒惰。并不是有十年的工作经验,只是把一年的工作经验用了十年。当然,不是说十年以来都没有学会新的东西。知识和技能,一天天下去总会增加的,但是那太微茫,几乎可以忽略不计。相对于广阔的世界、浩瀚的人生,那些工匠的技巧,再怎么增加也是可以忽略不计的。

我需要更大的世界。可是更大的世界在哪里呢?

我过去是做资本市场的,在很多人眼里,资本市场律师的特征就是忙,非常忙,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的忙。说实话,我第一次听说996的时候想的是:晚上九点就能下班了,每周还只上六天班,怎么有这么好的工作?

但是这些忙,水非常深。我非常不愿意跟别人说我忙,觉得是莫大的耻辱。

想想最初,是怎么开始忙起来的?

首先是因为恐惧。害怕落人之后、害怕被淘汰的恐惧。别人要同时做三个项目,我手上却只有一个,我羞愧地不敢跟人说,这时候有人赏赐给我第二个项目的话,我会欣喜若狂,感恩戴德,觉得自己的存在充满意义。

第二个原因,是不想回家。初入职场的时候,收入很有限,总是和别人合租一套小小的公寓。我常常遇到不喜欢的同屋。比如不管我把什么放在冰箱里或者茶几上,过几天都会不见那种。有一次结束了一个大项目以后,我给自己买了一个贵价柳丁作为奖励,第二天柳丁不见了,包装袋上有价格签,她的心安理得让我震惊。我不想见她,即使没什么事,也更愿意待在办公室里。吸引力法则终于生效了,工作开始涌来,从装忙变成了真忙。

我知道一些不喜欢回家的已婚律师。大家颂赞他们勤奋地以办公室为家,可我总有一种心领神会之感。

忙,是一种精神鸦片,让很多人,尤其是新人,觉得自己如此重要,如此被人需要。精英白领的感觉。深夜发一张照片:今天的夜色真美,心里默默希望听众能get到这是他/她在深夜下班途中拍下的。看似抱怨,其实自己深深地陶醉在这种少年得志、意气风发之中。

在我看来,这一行最大的残酷不是忙,而是焦虑。我刚开始工作的时候,有个严厉的师姐说:心理素质差的话,就不要来做律师!

然而十年以后,我的心理素质还是很差,虽然能够职业化地通过自律,来维持每天的运转,但我做不到让这种焦虑消失。单纯快乐的忙,是有可能很幸福的,但是焦虑,真的会让人土崩瓦解。

担心出错、以及出了错以后被指责,这些显性的焦虑不用提。同样可怕的是无处不在的隐性焦虑,像蒸气一样从身体的每个小孔渗透进去,把整个人变成一具行尸走肉,即使在不需要工作的时候,也习惯性地绷着一根弦,再也不会发自内心的笑,再也不能全神贯注地听朋友说话,再也不能以全部身心欣赏周围的景色,盘中的食物。思绪永远在别处,永远有一部分大脑内存为担忧明天的事而留。日复一日,这些全在身体中固化,即使离开了工作,离开了这个行业,它们也仍然牢固地长在你身上,它们变成了你。

在被焦虑支配的时候,个人生活是什么样的:

睡不着的夜。入行的最初几年,即使是凌晨两点回到家,我也要躺在大沙发上,百无聊赖地刷社交媒体,刷到凌晨四点。舍不得睡觉,又做不出更有意义的事,只想放纵自己在无意义中载沉载浮,所谓报复性熬夜。某一天我突然发现,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关上灯,躺在床上静待入睡了,而是一定要持续刷着手机,直到昏睡过去。

醒不来的早晨。在早上九点甚至十点醒来,成为一种习惯。我特别喜欢的科学史八卦书《比一千个太阳还亮》里讲曼哈顿计划中的奥本海默:“在Berkeley的时候,他习惯于很晚起床,并且要求把他的课程安排在11点以后,但是在这儿,在新墨西哥,每天天刚放亮,他就起床了。”在习惯了晚起的日子里,我总想起这段话,最后意识到,晚起是一种慢性的抑郁,就像在用自己所能掌握的、极其有限的武器,来与不愿面对的生活对抗。

拖延。做着无意义的事,消磨时间,直到deadline即将到来的时候,才一鼓作气地完成。这似乎不能简单地用自律不自律来解释——在焦虑中,最想做的事情,就是用无意义的事——例如刷手机,来麻痹自己,像一个结界一样,把自己保护起来。这样一直追逐着deadline生活着,恶性循环。

后来,我有了自己的家庭。很多人说工作和家庭的矛盾在于,忙于工作,陪伴家人的时间就会减少,但这不是全部。焦虑对破坏家庭关系,是一个有着巨大杀伤力的武器,只要还处在慢性焦虑中,即使吃饭、散步的时候不看手机,把时间留给家人,也很难与家人共同享受当下。

我就是在充分认识到焦虑对家庭生活的影响以后裸辞了。

关于能不能和同事做朋友,坊间的讨论太多太多了。其实这些“人与人”之间的道理,都是因人而异的,都没有绝对的对错。在某一个阶段可以,在另一个阶段不能。在某个情境里可以,在另一个情境里不能。

刚入行的头几年,我非常享受和同事做朋友。习惯性熬夜有一个奇怪的原因,是大家一起熬夜,其实非常快乐,有一种同仇敌忾的热血和幸福。我曾经有两个十分亲近的同事,我们会故意一起工作到凌晨两三点,再一起打车回家;每天一起吃晚餐,尝遍附近的外卖和楼下高档超市里的鱼生饭,也是一种乐趣。偶尔通宵,天刚泛白的时候,分一杯泡面,然后满血复活。周末也一样,一个人先来了,一边工作,一边期待另一个人的到来。在寂寞中,什么都可以讲,什么都可以倾诉。

但那样的关系最终还是化为了乌有。

虽然我也曾有过一些同事,因为一方离职而变得更加亲密起来,但很遗憾,那些所谓友谊最终也渐行渐远。也许因为这种所谓友谊,建立在“一起工作过”这样的背景之上,而我们都想挣脱这个背景往前走。

说起来,抱成一团好像是低年级的时候才会做的,因为低年级的时候,人和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最不明显,反正是有活就干,把活干完了就行,没有什么特别需要竞争的,更何况,谁也不知道自己在这个所里还能做多久。中高年级的时候,竞争关系浮现,合伙人的时候更是高处不胜寒,真的就无人倾诉了。

但是低年级的时候,抱成一团可能又是必要的,比如,需要从同辈那里获得信息源:某件事别人是怎么处理的,同事里谁比较难打交道,等等。不过几年以后,就不需要从同辈那里获得这种信息了,想知道什么的时候,可以直接从老板那里获取。那时候,更需要一个精简过的朋友圈,砍掉无效社交,留下有意义的联系人。“有意义”是什么概念,这就见仁见智,有些人功利地砍掉了带不来生意的联系人,有些人砍掉了话不投机的小镇做题家。总之没必要轻易评价别人社交不主动,可能人家只对有意义的人主动,只是这个人未必是你。

你常常觉得日常工作没什么意义。低年级的时候,拾人牙慧地抄抄模板,做不出什么有创造性和建设性的工作,高年级的时候谈判,“为什么这一条不接受呢?”“因为市场上的模板不是这样的。”低年级律师问高年级律师:“为什么合同里的这一段要这样写呢?”高年级律师说:“因为大家都这样写呀!”

这种工作多做几年就不再需要用脑子了,靠着惯性就能做,它的技术含量其实在于能够在压力下做,做的时候,注意灵活的手腕。当然不是人人都能做得了的工作,但它是一种做人比做事更重要的工作,而不是纯粹的法律工作。

我以前常常想,为什么一定要去做更有挑战性的工作呢?一直做不需要用脑的工作也挺好的,至少是easy money. 比如在家洗碗,不也不需要用脑吗?但是我并不会抱怨,因为那是生活中必需要做而不得不做的。也许工作也是。

最近重读村上春树的《舞舞舞》,男主有一个和我的洗碗理论类似的说法,叫“文化性的铲雪”。他给杂志写稿,采访各种餐厅,再写下来向读者推荐。为什么读者需要看这种东西呢?“只有浪费纸浆和墨水而已”,但是就像铲雪一样,只要下起雪来,就需要铲到路边去。

其实我不知道为什么不可以把工作当作洗碗或者铲雪。就像不能总是追问“我学这个东西有什么用”一样,我总是觉得,人可以有超越用处之上的追求,可以为了追逐纯粹的人类智力,满足纯粹的好奇心,去做一件事情,哪怕它一点用也没有。

*本故事选自三明治假装上班

原标题:《做律师的第十年,我选择裸辞 | 三明治》

阅读原文



【本文地址】

公司简介

联系我们

今日新闻

    推荐新闻

    专题文章
      CopyRight 2018-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